為貫徹落實全國和省市城市工作會議精神,著力推進縣城城市提質擴容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》、《廣東省實施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〉辦法》和《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》(國務院第590號令)相關規定及縣政府常務會議紀要精神,擬對城南新區Ⅰ、Ⅱ號地塊項目涉及的集體土地進行征收。現將征收土地有關事項預通告如下:
一、擬征收土地的位置、范圍及面積:城南新區Ⅰ號地塊范圍規劃:紫金縣紫城鎮城南社區、安良社區、新安社區、城西村交界處,四至為:東起安良大道G236南段,南至S242,西至城西村石頭瀝,北至馬佬山頂,面積約394畝。具體以規劃測量和實際征地紅線為準。
城南新區Ⅱ號地塊范圍規劃:紫金縣紫城鎮新安社區、城西村交界處,四至為:東起Ⅰ號地交界、九年一貫制學校西側,南至S242,西至城西村簡頭遠坑,北至藥廠背及井塘簡頭區域,面積約1260.8畝。具體以規劃測量和實際征地紅線為準。
二、自本預通告發布之日起,將組織有關征地機構和測量單位,進入擬征地現場,對土地的權屬、地類、面積,以及地上附著物(含房屋)的權屬、種類、數量、結構等現狀進行 調查,請各相關單位和個人相互知照,并予以配合。調查結果將與被征地農村集體經濟組織、農戶和地上附著物產權人共同確認。
三、征收土地的補償標準和安置途徑
(一)補償標準:土地補償標準依照《廣東省征地補償保護標準(2016年修訂調整)》有關規定擬定。地上附著物(含房屋)、青苗補償等,將根據調查確認的實際情況擬定具體的補償標準。
(二)被征地農民安置途徑:被征地農民的安置途徑為貨幣補償、留用地和按規定為被征地農民購買社會養老保險。
四、被征收土地范圍內的土地所有權人、使用權人和地上附著物、建筑物(包括:房屋及附屬設施、地墳、陰城、金埕)所有權人,持權屬證書或相關證明材料到紫城鎮人民政府優化發展辦公室(聯系電話:0762-7820233)辦理征地拆遷補償登記手續。
五、自本預通告發布之日起,在征地范圍內的搶栽、搶種的青苗及搶建的地上附著物,一律不予補償。
特此預通告
紫金縣人民政府
2018年9月14日